您好,欢迎来到ok情感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协会设立分会需要审批吗?

协会设立分会需要审批吗?

来源:ok情感

法律分析:

需要,申请成立行业协会,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。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业务范围相关。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或者授权的组织可作为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。

法律依据:

《国家轻工业局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》

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,培育和发展轻工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:行业协会),加强行业协会管理,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,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,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国家经贸委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》(试行)的通知要求,结合轻工业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行业协会是由国家轻工业局(轻工业部、轻工总会)审批、主管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(民政部,下同)核准登记后,依法成立的轻工业全国性社团组织。

第三条 行业协会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由企业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自律性、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,是企业与之间的桥梁和纽带;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,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。

第四条 行业协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,围绕党和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。其宗旨是服务,为企业和行业服务、为部门和社会服务,通过协助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发展。

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,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

Copyright © 2019- okwallet.net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