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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分公司股东决议范本(6篇)

来源:ok情感

成立分公司股东决议范本

  时间:6月29日

  地点:XX公司会议室

  XX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股东于20xx年6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2次股东会全体味议cc。本次股东会会议于20xx年6月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。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。

  会议由主持

 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取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
  会议以<</font>举手表决>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:

  决定在重庆成立分公司

  全体股东签字(盖章)

  6月6日

成立分公司股东决议范本

  根据《公司法》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十堰市X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于X年XX月在 召开。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提议召开,出资最多的股东于会议召开 日①以前以 方式通知全体股东,应到会股东 人,实际到会股东 人②,占总股数 %。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,形成决议如下:

  一、通过《十堰市X公司章程》。

  二、选举为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(法定代表人)。

  三、聘任为公司经理。③

  四、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。④

  五、同意设立十堰市X公司,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。

  股东(签字、盖章)

  年 月 日

成立分公司股东决议范本

  x有限公司股东会议

  会议召开地点:公司会议室

  会议议题:选举新法定代表人

  参加人员:、 列席代表:、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本公司股东于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议。本次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到会表决权100%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会议合法有效。会议按照规定由原法定代表人主持,就更换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进行了表决,通过会议决议如下:罢免原公司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职务,根据会议要求聘请担任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。

  股东签名:

  列席代表:

  x有限公司

  x年x月x日

成立分公司股东决议范本

  时间: 年 月 日

  地点:市[ ]

  参会股东人员:

  议程:经股东会一致同意,形成决议如下:

  (设立分公司):同意设立分公司名称为======。

  全体股东签字:

  (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,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)

  本公司盖章:

  年 月 日

成立分公司股东决议范本

  会议时间: 年 月 日

  会议地点:

  会议性质:首次股东会会议

  会议通知时间: 年 月 日(注: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) 会议通知方式:

  到会股东情况:应到股东 人、实到 人。

  会议主持人: (注: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) 会议决议:

  一、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创立本公司。

  二、经全体股东讨论,一致同意本公司章程。

  三、决定公司不设立董事会,设执行董事一名,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)。

  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。 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监事聘任 为公司经理。

  (全体股东签名盖章)

  自然人股东(签字)

成立分公司股东决议范本

  _____________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<公司会议室>召开了____<定期>/<临时>股东会全体会议。

 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<方式>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
  /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。

  /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依照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。

 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,持有公司100%的股权,会议合法有效。

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。

  /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
  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<举手表决>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:

  一、

  二、

  盖章及签署:

  注意事项:

  1、《公司法》第3规定,经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,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,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、盖章。

  2、《公司法》第39条规定,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。

  通常情况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,特殊情况(见41条)由副董事长、推举董事代表、监事会、股东等召集并主持。

  3、《公司法》第44条规定,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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